2025年7月3日 星期四

再次法院認證的“斯文掃地黃之浩”


想不到,“斯文掃地黃之浩”,還來“高等法院”上訴!!

計畫書超過一半,翻譯他人(同事)已發表國際期刊著作,“斯文掃地黃之浩”宣稱他的學生論文是中文,利用“Goolge 翻譯,不算抄襲”。

上次新竹地方法院已經認證過一次!

這次,“斯文掃地黃之浩”竟然說,我們把 Google 翻譯成中文的論文計畫書,再翻成英文,比對後只有 29% 抄襲,沒有超過一半!!

 

好吧,今天一大早,就來台北高等法院看看,如何詭辯“29% 的斯文掃地”!

想不到,開庭當日,自訴人竟然缺席!!




兩週後,高等法院判決:上訴駁回。

現在,我可以將這“斯文掃地黃之浩”,過去三年,所作所為,“提告”給“法院認證”,都讓大家知道:

1, “斯文掃地黃之浩”未確實把關學⽣之論⽂計畫書品質,内容語句不順、前後⽂語意與主題不連貫。不知所云的博士論文計畫書,疑似使用中國大陸的廢話產生器、論文產生器所生成。連抄都不認真抄,不但用網路翻譯而且重複貼上一樣的內容來充頁數。竟然指導教授“斯文掃地黃之浩”強力背書 ,通通放水。 

 2, 計畫書超過一半,翻譯他人(同事)已發表國際期刊著作,“斯文掃地黃之浩”並宣稱他的學生論文是中文,利用“Goolge 翻譯,不算抄襲”。 

 3, “斯文掃地黃之浩”詭辯著作權的部分是告訴乃論,若無人主張受害,非著作權人,我不能提出質疑。 

 4, “斯文掃地黃之浩”私下進行學生博士資格考,不僅沒有公開公告,也不敢將論文審定評分表繳回。 並宣稱:口試委員我都私下找好了,也都已經簽名通過,不需要辦公室同意,即應授予博士學位。 

 5, 事發後,“斯文掃地黃之浩”到處替老闆, 喔不,替學生,到行政人員辦公室,各個審議委員會,宣稱代表學生來拍桌子。 

 6, 即便學校召開學術倫理委員會,“斯文掃地黃之浩”更代表學生出席辯解,之後更到教育部提出申訴,還上法院告校長,爭取“清華大學榮譽博士學位”,彌補學生抄襲論文所受的名譽損失。 

 7, “斯文掃地黃之浩”動輒對他人⾔論冠以刑責,提出刑事訴訟,無疑以噤聲取代討論,妨礙⾔論⾃由。 

 8, 我善意透過其他同事,並試圖與“斯文掃地黃之浩”其太太提點,卻以已有“官司訴訟”,誣指我“騷擾家人”。 

 9, “斯文掃地黃之浩”自己心虛,隨身手機錄攝,公開場合慌慌張張,還到警察局舉報我“妨礙自由”! 這“丟人教授”,不只做了上述所有事件,還有臉向我求償 1000 萬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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