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擇日不如撞日,先搶先贏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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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月23日 星期五
惡人先告狀
雖然已經去過“地方法院(“清大 黃之浩”敗訴)”,“高等法院(“清大 黃之浩”缺席)”,也上過“警局做過筆錄(“清大 黃之浩”舉報妨礙自由,公然侮辱,違反社會秩序法,跟蹤騷擾,違反居住正義 )”,再加上“霸凌委員會”,今天再收到“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”。
事實上,“教育部”,“監察院”,“行政院”,就差“總統府”,通通收過檢舉李瑞光一案。
“清大 黃之浩”,堅持要讓他的論文抄襲學生通過資格考試,李瑞光身為主任,只有蓋章,沒有任何理由阻擋。
果然“法院認證,不只斯文掃地,還有一輩子抬不起頭來”!!
李瑞光針對“黃之浩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”回覆:
2026年1月22日 星期四
黃之浩 清大
凡走過必留下痕跡,這些做壞事的人真不要以為永遠不會被 ...
現在有了 Google,再加上 AI 模式。
Google AI 模式:“清大 黃之浩”爭議事件 :
學術倫理與法律訴訟: 2025 年 3 月,媒體報導黃教授因指導學生的資格考程序及論文爭議,與同系教授發生糾紛並對簿公堂。法院審理後認為,其同事對其「斯文掃地」等批評屬於對學術倫理等公共議題的評論,判決同事無罪。
“AI 模式”沒有說的,都在這裡。
雖然我和“清大 黃之浩”同事 10 多年,不過由於研究領域不同,幾乎沒有太多交集。
那麼為什麼,過去三年多,“清大 黃之浩”要多次提起刑、民事訴訟(求償 1000 萬元),並多次報警指控妨礙自由(未成案)?
甚至在被通知學生論文抄襲後,依然強行為學生護航,甚至不惜賠上法院認證“斯文掃地”之行為?
我們來猜猜看:
應該不是為了名(都已經賠上法院認證斯文掃地黃之浩)?那該不會為了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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