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6月19日 星期五

301,082

被政府追繳 30 多萬 !!


入住學校宿舍也要滿五年了。

但是,上個月,既然收到“內政部營建署”公文:凡“曾經”獲政府輔助、補助購置或承購住宅,包括曾獲政府負擔補貼利息之輔助、補助購置住宅貸款及曾承購政府興建優惠計價之住宅等紀錄,是不可以借用公有職務宿舍 !!

什麼!?

早在民國 89 年,我都還沒有博士畢業,那時候接受政府補助過的優惠購屋專案貸款,都要退還給政府 !!

就這樣,這個月,除了繳交所得稅外,我還多繳了 30萬1千82元給政府.....

往好處想,只好說,我可是一次繳足了 退休前的宿舍管理費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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