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

29 億

原本我要寫的是「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」這句話, 不過看起來這一句話真的很豬頭. 大多數的市井小人們除了無奈, 還真不曉的能夠說些什麼.

看起來這 29 億元又要全民買單了!!


"國片「海角七號」著名的台詞:『飯店要BOT,山也要BOT,連海也要給我BOT』,道盡了政府藉用BOT制度將原本是全民共管共享的共有資源,轉為私人企業營利搖錢樹的不當。而我國率先實施這制度的,其實是環保署推動的垃圾焚化政策。環保署原於1990年規劃了21座公設的大型垃圾焚化廠....."

"據報導,林內焚化廠因為縣政府於2006年8月以廠商重大違約為由終止合約,因廠商不服而循仲裁解決雙方爭議,結果仲裁庭於今年9月判雲林縣政府須賠償廠商29億,即包括1.32億的預期可得利潤。儘管仲裁結果不盡合理,雲林縣府卻苦無撤仲機會,又因財政困難而不得已求助於環保署,而環署提供縣府補助的前提卻是林內焚化廠必須依BOO/BOT推動方案繼續營運,而不思雲林縣政府之所以會陷入此困境,難道不是環保署BOO/BOT推動方案設計的不當所致?環保署難道不須為其錯誤的、圖利的政策負責?"

延伸閱讀: 看守台灣: 犧牲公共利益的垃圾焚化政策

上面的照片來自於"看守台灣電子報".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