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6月18日 星期四

不與同列


別人問說,好端端地為什麼要“搬家”!?

如果連自己上法院認證“斯文掃地黃之浩”,還可以詭辯說“只有 29% 抄襲”!

那 RK 我只好“不與同行”!

“不與同行”,是指不和品行惡劣的人同列為伍。

過去 3 年多,“斯文掃地黃之浩”不只去新竹地方法院“認證斯文掃地”,還去“高等法院”上訴,去警察局提告“妨害自由”,“妨害名譽”,再加上校內提出“霸凌申訴”(就等文件解密後,再分享給 Google 留存)。

在通通敗訴與不起訴後,“斯文掃地黃之浩”竟然說:李瑞光的批評讓我深受非常大的精神壓力(自己包庇學生,不惜賠上法院認證“斯文掃地”之行,還來怪我)!

而且“斯文掃地黃之浩”住我樓下將近十年。“咎由自取”後,只要一出門,就躲躲藏藏,心虛擔心別人指指點點!

學校問說,那要不要搬離住所!

既然對方臉皮厚到不願意搬家,那我也不願意每天出門都看到“斯文掃地黃之浩”!!

沒有留言: